继承权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是继承人依法享有的、能够无偿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从根本上说,它是一种财产权利,但是又具有鲜明的身份特点,因此,它不同于一般的财产权或人身权。在继承权受到侵害时,合法继承人可行使继承恢复请求权。 一、继承形式 遗产继承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继承。 1.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根据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继承人继承的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及遗产分配原则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继承方式。 法定继承是一种法律推定继承。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所立遗嘱无效时,法律根据被继承人与继承人之间的近亲属关系,推定被继承人生前愿意将自己的遗产由全体继承人按照近亲属亲等的近远、一般均等分配的方法进行继承。 2.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相对而称,是指继承人依照被继承人生前设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继承制度。在遗嘱继承中,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和继承份额均由被继承人生前做成的遗嘱来确定,因此,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设立遗嘱的被继承人称遗嘱人,由遗嘱指定的继承人为遗嘱继承人。 3. 遗赠继承公民通过遗嘱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者社会组织,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4.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由遗赠人与扶养人签订的,由遗赠人设立遗嘱,将自己的合法财产指定在其死后转移给扶养人所有,而由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义务的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双务、有偿、要式、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其优于遗嘱继承、法定继承而适用。 二、继承形式之间的优先权 继承开始后,当同时存在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继承,且有相互抵触时,这几种继承形式的优先权是遗赠扶养协议继承>遗嘱继承、遗赠继承>法定继承。[遗赠与遗嘱的法律效力相同。先审查两者的有效性,执行有效的。若二者都有效,通常情况下优先执行最后订立的那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