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成都崇州一小区有罗威纳犬撕咬幼童,致其全身多处被咬伤及右肾挫裂伤,狗主人唐某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狗是最受喜欢的宠物之一,但一旦狗致他人受到损害,狗主是否清楚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了解了这些责任风险后,将更加有益于狗主知道如何对狗进行饲养和管理。 一、相关法规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明确规定了饲养动物损害责任,法律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侵权人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需特别注意以下几种情形 1. 如果狗主预见狗存在危害他人的可能性,但轻信可以避免,或者应当预见危害性而未预见,可能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 如果之前狗就发生多次攻击他人的情况,但狗主人依然放任,危及社会不特定人的公共安全,可能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 如果是因为第三人过错导致狗咬伤人的,根据《民法典》第八十三条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4. 如果长期投喂小区的无主狗、流浪狗,这些狗咬伤他人,长期投喂的人若被认定为饲养人,也会被判担责赔偿。 5. 如果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条规定,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6. 如果狗被他人挑逗、抚摸而伤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饲主需要面对的法律责任,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 烈性犬在城市中,烈性犬等危险动物一般都是被禁止饲养的。根据民法典1247条的规定,烈性犬伤人,狗主人或者管理人需要承担责任,即便是被咬人故意挑逗,也不能免除或者减轻狗主人或者管理人的责任。 2)烈性犬以外的犬咬伤人的两种情况 l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根据民法典第1246条规定,如果该损害是由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饲养人或者管理人的责任。这里的“违反管理规定”包括未按照所在城市管理部门规定办理相关饲养手续等;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包括遛狗未栓绳等必要约束措施。 l 不存在上述情况(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等),根据民法典1245条规定,宠物狗咬伤他人的,如果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能够证明咬伤是因为被咬伤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通过民法典的规定来看,饲养人对宠物伤人一般都要承担责任,只有出现民法典1245条规定的情形时,饲养才有可能不承担责任。 三、饲养人或管理人可能承担的赔偿责任 l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l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l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l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