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 人 【法人不是个人,是一定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 《民法通则》规定:“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它是一种组织,即法律上拟制的人,是与自然人相对的一个概念,是一定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法人”是人的集合体与财产的集合体的有机统一。 法律确认“法人”为民事主体,意在为自然人充分实现自我提供有效的法律工具。法人与其他组织一样,是自然人实现自身特定目标的手段。它就像自然人一样有自己的财税和荣誉。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法人”常见的有: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而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不是法人。
法 定 代 表 人 【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最高行政负责人】 《民法通则》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首先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策的规定。 “法定代表人”是国家法律要求在法人成立的时候报送政府备案的主要负责人。这个人一经审批备案就不能随意变更,而且会注明在营业执照上面。经过一定程序重新报由政府审批后才可以更换。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的名义所进行的民事活动,法人都必须承担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东,也可以不是股东,由谁担任法定代表人由股东(或股东会)决定。可以由厂长、经理担任,也可以由董事长、理事长担任,这主要看法律或章程如何规定,法定代表人对股东(或股东会)承担责任和享有权利。 “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法人的利益,按照法人的意志行使法人权利。“法定代表人”在企业内部负责组织和领导生产经营活动;对外代表企业,全权处理一切民事活动。
法 人 代 表 【法人代表就是受托人】 法律规范上没有“法人代表”的定义,它是指根据法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它是依据授权而产生,实质上它是依照代理关系代表法人进行民事活动,这个代表可以是甲、也可以是乙,不是固定的。它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概念。
三者之间的关系 “法人”是一个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法定代表人”是这个组织的固定自然人代表,一个法人只有一个法定代表人。 “法人代表”是被该组织授权行使一定权利和义务的自然人。一个法人可以有多个法人代表。法人代表的变更没有一定的程序,他不需要登记; “法人”对“法定代表人”的正常活动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法定代表人的行为超出法人授予的权利范围,法定代表人就可能为其行为承担责任。“法人”承担“法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利时造成的结果,超出委托权限范围所为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失,由“法人代表”承担。 |